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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纷争,谁动了谁的奶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1:18 东南快报

  “莲花广场”事件,何时有个了结?昨日,在强制执行现场,由于人员围堵,一业主车子没办法开出车库时,愤怒地吼叫,“都想赚业主的钱,天天搞得鸡犬不得安宁,我们没卷入纷争的业主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位于厦门市中心的繁华地带的莲花广场小区,由四栋35层的高层公寓(一期、二期)和一栋五层的商场办公综合楼“摩尔莲花广场”(三期)组成。

  记者在小区看到,由于两派物业纷争,小区原本一些公告栏、广告牌,都变成了贴标语、口号、物业条例的“口水账”。

  一位自称“不管哪物业,能管好就行”的吴姓业主认为,两派纷争,都冲着利益去了。

  “一千多住户,每户物业费按100元/月算,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每个月就有十万”,吴先生认为,管理高楼,物业成本较低,物业公司利润颇丰;而要操纵具体物业进驻的有关人士,都有自己的算盘。

  2005年12月20日,思明区法院的一则判决显示,“世纪桃源”要将590103.48元的公共维修金交给业委会。这也就意味着,“世纪桃源”一旦退出“莲花广场”,不仅失去了一个楼盘,还要交出“旧账”。

  而在采访中,一些急于将房子脱手的业主正在担心,小区何时恢复平静,让房子早点升值。“类似地段的楼盘,价位节节攀升,但莲花广场却一直处在暴力阴影下,不断被曝光,房价不仅没怎么升值,一些买主还因此却步”,一自称急于卖房的张姓业主如此抱怨。

  而从这点看,在这场长时间的纷争中,开发商、物业、业主、业委会等,似乎还没有赢家。

综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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