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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近年渎职侵权要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1:58 时代商报

  非法拘禁

  ●2001年11月15日,陈锦英报案称合伙人宋德金虚报注册资本。2003年4月19日,陈锦英将宋德金骗至沈阳,送到经侦大队。办案人员陈松源、张沈军请示大队长王海涛后对宋德金进行讯问,宋德金迫于压力表示同意一次性赔偿陈锦英人民币60万元。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又以不追究宋德金刑事责任为名,向宋德金索取人民币25万元。后王海涛、陈松源

、张沈军指使陈锦英将宋德金非法拘禁于时代广场酒店1613房间。2004年6月18日,王海涛被铁西区法院以犯有非法拘禁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0000元。陈松源以犯有非法拘禁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张沈军以犯有非法拘禁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

  玩忽职守

  ●2000年3月至4月间,原铁西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高秀虹在担任沈阳市东西快速干道办公室协议员期间,在沈阳市东西快速干道(铁西段)拆迁过程中,对“假房证”没认真审查即与持有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使政府多支付动迁补偿款30余万元。2005年,铁西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犯罪判处高秀虹免予刑事处罚,以挪用公款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1年6月22日21时至6月23日18时,被害人朴永根在沈阳市收容站被收容人员多次殴打,原沈阳市收容遣送站副站长张启军在听取汇报后,未到现场查看,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2004年11月23日,张启军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3年,原铁西区城市拆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勇与“假房证”持有人签订动迁补偿协议,致使政府多支付动迁补偿款34万余元。杨勇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5年,辽中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刘广仁、副科长边永满玩忽职守,致使犯罪嫌疑人私盖印鉴,提取该单位现金200余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刘广仁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边永满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滥用职权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原科长马忠义,1998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职权为亲友及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给国家造成40余万元经济损失。2005年9月28日,苏家屯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马忠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徇私枉法

  ●2004年3月16日,砂山派出所抓获一名贩卖假币的嫌犯。原派出所民警刘智、曲海波在接受该嫌犯家属送的人民币26000元的贿赂后,将犯罪嫌疑人放走。2004年12月13日,和平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刘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曲海波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记者 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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