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加反渎 出双拳反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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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1:59 时代商报 |
沈阳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正式升格为反渎职侵权局,不是一个简单的机构更名问题,而是为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共54个罪名,其中渎职侵权犯罪42个罪名。 但是,检察机关渎职侵权侦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名称不统一,力量配备一再弱化,导致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不够,影响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更名,正是要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新名更符合法律规定、侦查性质凸显、一目了然。 第一,反渎职侵权局这一名称更能体现职责、名称的一致性,与检察机关内设的反贪污贿赂局一致起来,更能显示检察机关两大侦查职能,有益于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管理,有利于侦查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第二,机构名称更具合法性。按照刑诉法和六部委有关规定,检察机关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刑法对渎职犯罪专设第九章。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设立机构更应体现机构名称的法制化,使名称更加符合法律规定。第三,内涵外延更具科学性,便于人们理解。由于这一名称的法律依据明确,侦查性质凸显,让人们一目了然。 赵东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