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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意见》精神 加强政协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3:2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雪军报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日前,省政协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学习好、领会好《意见》精神。

  《通知》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

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好贯彻好《意见》,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效,总体要求是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与学习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政协章程等结合起来,加深对文件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领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意见》要求上来;二是坚持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意见》结合起来,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创造新的业绩;三是坚持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与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四是坚持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和充分发挥委员、界别、机关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崭新的姿态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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