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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成真 丈夫竟杀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成都的郑旭为逃避10万元债务,与妻子商量“假离婚”,财产划归妻子。成功躲债后,郑旭要求复合,被妻子断然拒绝。窝火至极的郑旭痛杀妻子,随后自杀未遂。昨日,成都市中院对这一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郑旭与周某结婚,二人在成都荷花池有个门面做生意。2002年,他们在做

生意时,和买主发生纠纷,亲戚朋友都前来帮忙,买主被他们的亲戚所杀。

  此后,法院没有判决郑旭有罪,但判决他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

  面对高额的债务,郑旭开始与妻子商量对策,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从协议表面上看,二人不但是没有任何财产,而且还欠别人的钱。但实际上,他们早已私下商议,把郑名下的铺面及家里的所有财产全部转到周某名下,二人还是在一起生活。

  “离婚”后,郑旭如愿逃避了外债。

  此后,郑旭还是和妻子保持往来,但却慢慢感觉到两人疏远了。2005年,周某在市内一小区购置了新的住房。

  去年8月,因为管教女儿的事,二人发生争吵,周某将新家的门换了新锁。从此以后,郑旭就无法见到周某。

  被扫地出门后,郑旭多次给周某打电话,要求和好,都被拒绝。见和好无望,郑旭购买了一把20厘米长的单刃尖刀,于2005年9月12日早上7点过,来到小区周某家,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后,郑旭向周某连刺数刀,周当场死亡。随后,郑旭又拿刀朝自己左胸、腹部各刺一刀。郑旭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时,被公安机关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郑旭的主观恶性比一般的预谋杀人要小,案件的发生也事出有因,郑旭作案后也有自杀行为,而且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所以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郑旭当庭明确表态服判不上诉。王鑫 程兴静 实习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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