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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前解决现役军属优待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8: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张玉玺 刘西刚 记者杜萌 一起状告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拒不给现役军人家属发放优待金的行政不作为案件,日前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庭前调解圆满解决,军人家属及时足额拿到优待金,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该案原告彭某之子于2004年12月应征入伍,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其他待遇。但原告却迟迟未领到应

得的优待金。原告多次找两被告询问,均被以种种理由推脱,且态度蛮横。原告之子知晓此事后思想负担沉重,不能安心服役。为解决优待金问题,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两被告支付优待金,维护现役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给两被告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被告应诉后,法官通过了解基本案情、各方的证据材料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发现两被告行政不作为的事实成立,同时考虑到军人家属的实际情况,主动对两被告做工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两被告在开庭审理前主动将全额优待金支付给了原告。

  原告彭某手拿着优待金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官,感谢你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给我们家解决了这个难题。我一定要把这个结果告诉我儿子,让他在部队好好干,以实际行动来报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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