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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公布所谓"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配套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8: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3日电为配合陈水扁元旦提出所谓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政策,台当局有关部门经两个多月研究,“行政院”22日正式对外宣布“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配套机制”。

  据中通社报道,在台“陆委会”22日下午召开的临时记者会上,“陆委会”主委吴钊燮称,方案是依据陈水扁的“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政策方向制定。

  根据这个审查制度,在经济议题方面,将改革大陆投资审查制度,强化重大投资案件事前审查机制,对超过一定金额以上或敏感科技有关产业之重大投资案件,除依现行项目审查程序办理外,应先进行政策面审查。

  在新增的政策面审查机制中,将由有关部门邀请企业负责人及经理人,就企业财务计划、技术移转、输出设备、在台相对投资等要项,进行协调,在确定业者具体承诺并由业者出具同意相关主管机关必要时进行大陆投资事项实地查核之承诺书后,再提送“经济部”投审会开会审查。

  在开放大陆人民赴台观光管理机制议题方面,实施所谓“强化管制”措施,包括将规划大幅提高旅行业接待大陆旅客保证金额度,从新台币100万元提高为200万元;大陆旅客脱团滞留从记点处分改为扣缴保证金,每1人扣款20万元;情节重大者将予吊销执照。

  至于重大农业投资及技术输出则声言要加强查处,“行政院农委会”副主委胡富雄声称,未来将加强查处重大农业投资及技术品种外流违规案件、推动两岸渔业劳务协商事宜,以及搜集农特产品遭抢注商标相关信息,建立个案处理机制。

  据了解,方案内新增或应加强的执行事项,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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