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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尿不出变尿不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8: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因排尿不畅,七旬老汉在某医院做了手术,但手术后仅22天,老汉出现尿失禁现象。多方诊治无效,又非医疗事故,老汉遂与医院达成赔偿协议,纠纷就此了结。但在继续治疗过程中,老汉因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9年前,69岁的秦则伟因排尿不畅住进了溧水某医院,经诊断为“前列腺肥大”,需手术治疗。7天后,秦则伟进行了手术。据秦则伟回忆,手术前,医院只给他做术前常规检

查,并告知一切正常。针对他的病情,医院直接给他做了“前列腺摘除手术”。

  “本来我是尿不出来,哪知一刀下去,就变成了尿不停了。”秦则伟痛苦地说。原来,手术后第22天,秦则伟出现了尿失禁的现象,之前一直依靠输尿管的他,在拔掉输尿管后尿失禁现象就没中断过。

  “这么大一个人,天天还要像小孩子一样,靠成人尿片过日子,早知这样,还不如不开这刀呢。”

  事发后,秦则伟多次找医院协商,医院在承认自己存在过失后,支付给他12万元治疗费。秦则伟开始四处求医。2002年9月,秦则伟在北京安装了人工尿道扩约肌后,才控制住了排尿。

  如今,这笔赔偿款已所剩无几,而他还必须继续赴北京复查。秦则伟认为,虽然医院已经赔了12万,但现在的治疗费用已超过了这个数额,医院应该继续承担后期治疗费。于是,他告上法院,向医院索赔18万元。

  庭上,医院态度明确,医院已经进行了赔偿,双方纠纷已经了结。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医院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为秦则伟手术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已就此损害达成了协议,并实际履行,故秦则伟再向医院索赔,法院不予支持。

  审理期间,秦则伟进行了伤残鉴定。经鉴定,其构成五级伤残。鉴于原告在调解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构成五级伤残,被告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溧水某医院赔偿秦则伟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1万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梁梅陈菲朱道海(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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