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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索要出租车“空驶费”请求终审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北京市出租车“空驶费”案有了最终结果,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律师熊武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15日,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武乘坐北京金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出租车,司机给熊律师出具的发票上有“单价:1.20”,“里程:23.9”,“金额:39.00”字样。熊律师发现,照此计算,车费应为33.88元,而出租车司机是按照39元收的。

  出租汽车公司表示:“里程超出15公里后,要另收50%的空驶费。”熊律师认为,“空驶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法院判决出租汽车公司返还多收的车费5元。

  去年10月,丰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熊武的诉讼请求,宣判后,熊武上诉到市二中院。(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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