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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失火毁山林 获刑半年教训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43 检察日报

  清明将至,正值踏青祭祖的时节,上坟烧纸钱时若不小心,极易引发山林火灾。3月18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祭祖焚烧纸钱引发的山林火灾案,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吴光金有期徒刑六个月。

  去年4月5日上午,为尽孝子之心,吴光金远途回家,携带祭品到村背后山脚下扫墓。扫墓时,吴光金还没等香纸烧完就着急下了山。不料山上风大,香纸的明火将墓前的茅草

点燃,引起了大火烧山。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烧毁森林、荒山面积共计204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光金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野外用火,引起烧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失火罪。

  (雷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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