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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证公司要“保管” 律师:此举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20 贵州都市报

  近日,贵州大学的张同学向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贵州某药业有限公司在招聘会上称,如果要想进入该厂工作,必须在毕业后将毕业证交给厂方管理,同时需要交纳1000元风险保证金。而记者通过律师了解到,此举并不合法。

  据张同学介绍,在上周的一场招聘会上,这家药业公司称为了跟国际接轨,更好地管理员工档案,进入该厂工作的学生,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交纳1000元的风险保证金,并且

在毕业取得毕业证后,将毕业证交由厂方统一管理,由于再过两个月同学们就要毕业,大家又急于找工作,虽然很多同学不满意这样的条款,但只有无奈接受。

  据此,记者以应聘者名义打电话到这家药业公司人力资源部,据一位女士介绍,此次他们招聘新员工,都要签1年————5年的合同,收的毕业证和风险金,会在合同期满后一并归还,21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药业公司亮明记者身份,人力资源部一位副部长在听取了记者介绍的情况后称,他们工作很忙,不愿对此事接受采访。

  据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刘勇律师介绍,该公司此举实为霸王条款,并不合法,员工和公司存在工作与被雇佣关系,但是员工的毕业证以及作为保证金的1000元钱属于个人财物,公司无权强制要求代为保管。作者:袁有良 王利环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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