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贼拿钱私了抓贼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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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南阳讯南阳市卧龙区谢庄乡毛田村的几个村民抓获了一窃贼,并将其拴到树上逼他拿出3000元“私了”。抓贼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了刑。 昨天记者采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两个抓贼人吴庆华、吴明洲时,两人刚拿到法院作出的各判处“管制一年”的判决书。而另一抓贼人吴丰海还在看守所羁押。 据吴庆华、吴明洲介绍,2004年10月25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药死了吴庆华家的狗,正在偷吴明洲家的红薯时,被村民吴成富看到,吴成富当即抓住了该男子。吴庆华、吴明洲、吴丰海等人闻讯赶到,将窃贼拴在村里的一棵树上。此时,一外村人刘洪广前来讲情,他说,被抓的人叫李某,经刘的调解,李某答应拿3000元私了。 同年10月27日,谢庄派出所得到消息后将吴庆华、吴明洲、吴丰海带走。 吴庆华、吴明洲对警方只追究抓贼人责任,不处理窃贼表示不理解。派出所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某药死的2只狗没有作价,偷的红薯价值14元。盗窃数额不大,再者他又是受害人,被捆绑了9个小时敲诈现金3000元,故未作处罚。” 据吴庆华、吴明洲及吴丰海的家属反映,派出所在取保候审期间向他们收取了13000元,至今未退。对此,谢庄派出所的有关负责人说,上述3人所交现金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后因传唤不到案,依据法律规定,将3人取保候审保证金予以没收。逃跑的吴丰海于去年2月10日回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被抓获。□首席记者郭启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