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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潜逃十一年终上被告席 曾经惊动中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1: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3日电 昨天上午,被控故意杀人的被告人齐书友及妻子闫影,在潜逃11年后被押上安徽省阜阳中院审判庭。《新安晚报》报道称,多位中央领导曾对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早日破案。

  齐书友是安徽省临泉县邢塘村韦庄农民,闫影系其妻。因涉嫌故意杀人,于1995年2月25日、2001年11月12日先后被批捕。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11月1日零时许,被告人齐书友、闫影、韦子星(已判刑)、韦玲等11人,在阜阳火车站乘坐被害人许成的中型客车回临泉,中途因票款发生争执,后韦玲付款买票。

  凌晨2时许,车行至临泉县邢塘镇三岔路口时,齐、闫等11人下车。齐书友、韦玲向许成索要车票,并要求许成退出加收的部分票款,许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厮打。齐书友持匕首,闫影持菜刀追撵被害人,后齐持匕首对许胸部刺扎两刀,致许死亡。

  案发第二天上午,齐与闫潜逃至新疆克拉玛依市。其间,多位中央领导对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早日破案。阜阳市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先后转战数万公里,耗资近百万元对其进行抓捕。2005年7月24日,潜逃11年的两名逃犯被抓获。

  庭审中,齐书友称,他们在乘坐许成的车时已讲好票价,但途中许成又增加票价。到站下车后,当其姨韦玲要车票并要求许成退出多收的部分票款时,许推搡韦玲,其出面阻拦又被许成掐住脖子,尔后其才持匕首捅了许成。

  其辩护人提出,该案应以故意伤害定性。被告人闫影当庭否认其持菜刀追撵受害人,辩称当时她在照顾一个小孩,而不知他情。

  出庭公诉人则以在卷证据反驳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和辩护。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齐书友,以包庇罪追究闫影的刑事责任。(石中原、邢亭、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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