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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3:00 大众网-鲁中晨报

  

强制拆除

  接到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后仍无动于衷,3月17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淄博市环保局博山分局的申请,对张博路附线两侧博山荫柳耐火材料厂、域城镇尚庄耐火材料厂、淄博永正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9座直接燃煤工业炉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博山环保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环保部门确定将张博路附线打造成“环保通道”,已对有关企业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而博山区仍有5家污染企业尚未自行拆除,逾期他们将继续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群众如发现张博路附线博山段两侧有冒黑烟的企业可拨打(0533)4250079举报。图为强制拆除淄博永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炉窑现场(a5)(记者 张欣 通讯员 王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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