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中毒身亡 韩国老板赔1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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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3:26 信息时报 |
时报中山讯 (记者李宪锋 通讯员丘源源 李小明)记者昨日从中山市司法局获悉,该司的基层单位古镇司法所日前协同镇安全办、劳动分局成功调处了一宗因员工中毒死亡而引发的赔偿纠纷,韩国老板李某雨向死者家属李某月女士(吉林省人)支付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3万元。 据古镇司法所负责人介绍,吉林省人金某玉(朝鲜族)在韩国人李某雨开办的某照 明公司中山市古镇镇海洲办事处工作。3月15日晚,金某玉在办事处提供的住所内洗澡时因煤气中毒死亡。死者的母亲李某月女士接报后,急忙从老家赶来处理女儿的后事。17日,李女士与韩国老板李某雨就如何计算金某玉的死亡赔偿问题,专门到中山市古镇镇政府求助。古镇司法所协同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劳动分局依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具体的赔偿调解方案,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雨向死者母亲李某月一次性支付13万元的赔偿金。 据悉,这是中山市基层司法所出面调处的首宗涉及韩国公民的涉外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