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男生恋爱争风菜刀行凶杀害同窗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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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3:58 信息时报 |
时报综合报道继赔偿了被害人父母40万元达成民事调解后,3月21日,北京市一中院对“北大学生八十余刀杀死同学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疑犯安然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月14日,双方家长曾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安然赔偿死者崔培昭父母40万元,崔家自愿撤诉。 3月21日上午,安然的母亲到庭参加了宣判,而死者父母及律师都没有到庭。此前,检方以安然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但法院最终降低了检方对安然犯罪程度的指控,认定“安然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安然死缓。听到死缓判决后,安然的表情很平静,而其母舒展开了原本紧皱的眉头,露出欣慰的表情。 安然的辩护人是他的母亲。她曾经声泪俱下地向法庭求情,“给安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国法律也有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的规定”。 据崔家的律师沈腾介绍,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安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沈腾说判决书和检方的起诉书有细微差异,在表述安然持械行凶后,判决书认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检方的起诉书则认为“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此前,当事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初步达成协议,安然的母亲于3月16日将40万元赔偿交到法院后,死者家属就民事部分撤诉,但判决书中并未就赔偿一事明确表态。昨天下午,崔培昭父母的律师沈腾与双方家长进行了交流。他告诉记者,对于判决结果,安然的母亲表示不会上诉,而崔培昭的父母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判决结果将会在10天后生效,而死缓的起止日期还需经最高院核准。 在检方对安然提起公诉的同时,死者崔培昭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驳回了对北京大学的起诉。 此外,安然的同学在之前曾经给北京大学发过一封公开信,希望能够让安然从学校退学,但遭到学校的拒绝。 案情回放 安然与崔培昭是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此前庭审中安然承认,2005年6月25日,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崔培昭因同班一女孩的事情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培昭数十刀。检方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崔培昭死于气管断裂、颅脑损伤造成的出血性休克。 大学BBS 怎么看安然判死缓 网友法外情真:我是一个法律研究生,虽然大家都认为安然作案的情节极其恶劣非常该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官判死缓还是有其法理依据:首先就是作案者家属的积极赔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让死者家属获得了一定的赔偿,其次是作案者行凶时的精神状况也是判案的一个关键,最后就是作案者的认罪态度和忏悔的程度。总之,判死刑和死缓都是正常的,希望安然能珍惜这样一个机会,真正的改过自新。 网友3721:其实从一开始知道这件惨案,我就非常震动,感觉现在的高校学生的心理真是太不正常了,不就是恋爱不成而已,需要如此凶残和狠毒么?联想全国发生的大学生自杀案,我希望大家要关心我们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