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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家荡产追刘哥,妹妹何苦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4:2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一个叫林鹃(化名)的28岁女子发誓:“不见刘德华,我决不嫁人。”12年来,她前后三次前往香港和北京寻找和刘德华面对面的机会。其父母为了完成她的心愿,不仅债台

高筑,就连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卖了,几乎倾家荡产。(22日兰州晨报)

  评论

  林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和刘德华见一面,并得到他的签名。为此,她昼思夜想,失眠、吃不下饭,荒废了学业、断绝了和同学的联系。她多次给刘德华写信,甚至去北京通过文化部给刘德华转交她写的信,但等到的却是失望,多次有过轻生的念头。

  把自己从少女追成老姑娘,还痴心不改;把一个家庭折腾得倾家荡产还不罢休,这样的追星就大错特错了。应该说,她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当一个16岁的少女出现这种苗头时,就应该正确引导,讲清利弊。做父母的不但不这样,反而四处借钱尽量满足女儿根本无法达到的愿望,结果是害了女儿!

  我们有必要大喊:妹妹你醒醒!你自作多情,人家明星会买你这份人情吗?你不是写了那么多信都如石沉大海吗?“为伊消得人憔悴”,白白葬送青春年华,人生能有多少个12年?——陈旭(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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