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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票招聘”的社会防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4:25 新民晚报

  徐迅雷

  在毕业求职的“最后冲刺”阶段,不少情急的大学生跌进了千奇百怪的“招聘陷阱”。典型如一家文化场所,在招聘“市场营销”人员时,“面试项目”竟有卖音乐会门票,“出票”不多者,就甭指望“进入下一轮面试”。

  商家总有商家的精明,他们无师自通地用上了“搭便车理论”:擅长投机的企业,总是能够充分利用外部性,不付成本而坐收渔翁之利,登峰造极者竟把应聘对象当作“无成本”劳动力了。

  这种“招人”与“坑人”之间形成的“模糊地带”,是“无规则”下、“潜规则”中的“公开忽悠”,它带来的绝非是“双赢”而是“双输”。时下许多高校网站贴出了学生整理的“忽悠单位黑名单”,青岛还出现了求职学生与招聘公司互不信任、双方都求助“侦探”去“探营”的事。

  对招聘陷阱的社会防卫,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最大可能地提高就业率。僧多粥少是用人单位“牛”起来的重要原因。今年我国估计有1400万人就业难,而高校毕业生达413万人。其二,填补“规则真空”。毕业生“情景面试”式的上岗和实习问题,目前是一个法律真空地带,用人单位借此猛打擦边球,求职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三,对招人单位应由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媒体舆论严格监督。正是放任自流,致使像“卖票招聘”之类的陷阱越挖越大,花样越翻越新。

  休谟在《人性论》中说:“自然赋予人类以无数的欲望和需要,而对于缓和这些需要,却给了他薄弱的手段;人们只有依赖社会,才能弥补其缺陷。”这种“社会弥补能力”,是对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种考验。如果我们的社会防卫做得好,那么这种招聘中的各色“陷阱”之混乱,就可以成为社会进步之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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