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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想打墙?先审定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邹伟) 为了让房子更加宽敞明亮,不少业主在装修时,都会想到要把厨房或客厅等处的内墙打掉。近日,业主张先生就在为这件事烦神。房产相关部门提醒,打墙前一定要先进行装修技术审定,否则很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

  据张先生向本报家居热线66838333反映,他的房子位于宁南某小区,房子都快装修完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突然通知他去办一张房屋结构改变批准书,同时还要缴纳500元相关

手续费。张先生说,他打的只是厨房边上隔墙,并不是承重墙,而且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打的,不知道究竟需不需要去想有关部门申请批准。

  对此,雨花台区房产经营公司装饰装修举报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业主装修要打墙的都必须经过鉴定批准。500元是装修技术审定费。同时,业主提出审定申请时还必须提供一系列相关资料,包括:房屋买卖契约第1页的复印件2张;房屋套型图复印件2张;房产证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2张等。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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