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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赃款为女友买楼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每印一份报纸可给2至4分钱不等的回扣”,面对印刷商开出的条件,广东工商报社原社长黄德荣和副社长宋南被拉下了水。两人几年间靠“吃回扣”敛聚了224万余元的不义之财。日前,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德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宋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法院同时判令追缴二人的全部违法所得。

  据查,从1997年12月到2003年3月,时任广东工商报社长、总编的黄德荣和副社长、编辑部主任的宋南利用分管编辑出版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73次收取广雅印务和广东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印刷厂负责人冯某以印刷报纸回扣的名义贿送的224.797万元,黄德荣和宋南大致按2:1的比例分成,黄德荣笑纳了其中的146.54万元,宋南则将另外78.257万元收入囊中。黄德荣用收受的贿款在凤凰城给女友买了价值110多万元的三层联体别墅,还花了33万多元给女友买了一辆汽车,另外还将30万元存款存入了女友名下。

  2005年初,天河区检察院收到广东工商报员工举报,称黄德荣和宋南有贪污、受贿嫌疑,两人不久后即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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