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们不需要感动需要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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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42 四川新闻网 |
网上流传一个帖子,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支撑一个破碎的家:不但要养活自己读书学习,还要养活严重智障的残疾的妈妈。有人说,这是2006年的“感动中国”。 不过,我倒不觉得这是什么感动。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耻辱,一种惨痛。小女孩的遭遇和公款腐败一年近一万亿恰恰是一对绝妙的讽刺! 重庆黔江鹅池镇方家村三组,这个八岁女孩倪东艳的住址。我想这个住址应该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而不仅仅是网友的关注。女孩八岁的时候,父亲病死。“方家村文书何成荣称,葬礼是他一手操办的,村上出钱,花600多元钱将倪月忠草草埋葬。” 。 “但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葬礼结束后,倪东艳却找到何成荣,小手里拽着600元钱。“她哭着放下钱,丢下句‘这是埋爸爸的钱’就要走,我还给她,她死活不要。问她这钱是从哪来的,她也不说。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镇政府才发给她家的独生子女费。” 。 穷人的好孩子,高贵之处就是这根铁打的脊骨!你让一个八岁的孩子做出多少?八岁的倪东艳能做到这些足以让一切贪官污吏无颜面对! 我们看见,倪东艳在烧火的锅灶下借着火光读书写作业。因为缴不起电费,近一年没有电了。我们还看见,每次外面下大雨,屋里就下小雨。她就拿盆子来接,可家里只有一个盆子和一个桶,接得了这处接不了那处,她就用碗接。 这个八岁孩子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她拒绝了别人收养她的要求,也拒绝把妈妈送到福利院。“她说她妈说什么,只有她才明白,她不放心让别人照顾。” 幸好村民们帮了小女孩不少忙。比如安葬她的爸爸,比如将倪家的田土分给村里有劳力的村民栽种,庄稼成熟后保证为这对苦命的母女俩有足够的粮食。 哈尔滨几年前的一个报道——《六岁的孩子要当家》,也一样令人心碎。一边是大量的公款消费,一边是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让一个六岁的八岁的孩子来支撑一个家庭,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耻辱吗,还说成什么感动?! 我们觉得把小倪东艳接走、把她严重智障的残疾的妈妈接走,这都不是好办法,这一对母女相依为命不能分割。我们应该做的是,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不再有风雨摧残的好屋子,安排一个政府财力支持的服务人员进驻这个家庭,照应她们母子的生活起居。 我们不需要倪东艳这样的感动,也千万别把这个说成感动。我们当地政府需要在社会关注之前去关心这些不幸的人们,需要调查清楚还有没有类似的倪东艳。再困苦的家庭也绝不允许让一个八岁的孩子去支撑,我们要把属于八岁的欢乐还给她。 我们不希望再看见类似的什么感动,我们更希望看见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政府关怀!(作者: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