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广东嫖妓将通知其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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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广东省刚通过有关港人在广东嫖妓的法例,规定港人一旦在广东嫖妓被捕,广东执法部门便会直接致电给当事人的太太与受聘的公司。为此,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指,他们十分关注有关的新规定,他于昨日下午与数名民建联成员前往广东,与广东省公安厅举行会议,反映港人的忧虑与商讨有关问题。 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透露,他们最近接获部分市民涉及该新规定的求助个 案,但基于涉及个人隐私,故他不便透露详情。他认为,新安排既侵犯个人隐私,亦会破坏当事人的家庭幸福和事业发展,故民建联认为有责任向内地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