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当亿万富翁遭遇犯意表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20:00 光明网
许海建

  袁宝璟3月17日上午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注射执行了死刑,这名曾经以捐助全国级别最高、影响最大的奖学金而闻名的企业家,从此烟消云散。留给世人的,不仅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结论。仔细读读案情,从知道的内情看,我们会觉得他似乎有点冤,也就是,如果没有汪兴的威胁恐吓,或许就没有这个结果。这起案件,是当亿万富翁遭遇犯意表示时,不正确的处理方式。

  从案情介绍里我们知道,受害人汪兴一直在威胁、恐吓袁宝璟,乃至最终使袁宝璟采取了极端手段。这种威胁恐吓,就是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的思想表露。犯意表示不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因而不能构成犯罪。不惩罚思想犯罪是现代各国刑法理论所公认的,也是现代各国刑事立法所一致采纳的。

  当面对犯意表示时,谁也不愿意活在惶恐不安里。面对犯意表示,公民会在内心的安全感上受到很大的威胁,但是,思想犯罪又不是犯罪,如何消除这种不安全感,司法层面不能提供救济。

  那么,当富人遭遇犯意表示时,他们有钱,就有一定的资源可以利用,来保护自己的安全。所谓的“身怀利刃,杀心自起”,自然就去想,先下手为强,去“办了他”。当然,不是富人的公民也会遭遇犯意表示,也可能会引起用别的方式去进行了假想防卫等新的犯罪。这样一来,本来一个不构成犯罪的犯意表示,就意外地引起了真正的犯罪。

  这名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的年轻企业家,就这么倒下了。如果当事人地下有知,那不仅是买凶杀人的人应该反省,恐怕进行犯意表示的人也应该警惕。只是,一切为时已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