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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顾问团监督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1:43 京华时报

  

小区设顾问团监督业委会

  天秀古月园小区进行“自治分权实验”

  3月22日,古月园小区业委会张贴公告,宣布业委会顾问团成立。

  “业主大会类似人民代表大会,业委会就像人大常委会,而顾问团就是小区的政治协商大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宏哲说。他是“业委会顾问团”的设计者。

  顾问团成立的目的是协助和监督业委会。

  吸取教训设顾问团

  天秀花园古月园位于海淀马连洼天秀路,现有709户。今年2月小区业委会成立,7位成员中有4位是知名大学的教师,其中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宏哲。

  在“学者气息”的业委会中,王宏哲开始了他的“小区自治分权实验”。

  王宏哲说,他曾到过很多小区,看到过很多业委会的失败。“很多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和业主逐渐脱离了联系,最后业委会主任成了‘孤家寡人’。若受开发商和物业打压或收买,很快就垮了。”

  如何保证业委会体现的是大部分业主的意志?王宏哲开始思索建立一种“分权制度”,“借鉴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在全体业主和业委会间设立一个顾问团,把业委会和业主联系到一起”。

  业主亲属也可参加

  王宏哲说,小区在筹备业委会的前期工作中,有30余名志愿者一直在努力做事。其中大部分不是业主,而是业主的亲属。

  王宏哲说:“那时候我就有了办顾问团的想法,也得到了志愿者热烈响应。”到今年年初,业委会成立之后,顾问团的成员也基本上确立。

  3月22日,顾问团议事规则最终敲定并公布,顾问团正式成立。

  21名积极的志愿者入选顾问团,他们大部分是业主的亲属,团长李凡也不是业主。并且,他们都不是业委会成员。

  顾问团的职责定为协助、监督业委会。顾问团每周六开一次例会。在王宏哲的设计中,顾问团要分成若干专业组,受业委会委托,协助办理相关事务。

  记者见到一名顾问团成员王女士,她是一名业主的母亲,因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而被邀请加入顾问团。她说现在做的事情让她感到自己是小区的主人。

  可对业委会提不信任案

  “没有监督的权力意味着腐败。”王宏哲举例说,一个物业公司曾向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出价10万元,让他设法把小区物业赶出去,引进他们。

  “如果没有监督,整个业委会都可能被收买,怎么为业主维权?”王宏哲说,按业主大会规程,业委会须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但“怎么监督呢?‘全体业主’是一个虚的概念。业主大会将监督权赋予顾问团后,才把监督落到实处”。

  按照古月园小区业委会顾问团议事规则,业委会会议议题需通报顾问团成员;决议发布前需征求顾问团意见;顾问团在征得2/3成员签名后,有权提起对业委会成员的不信任提案;顾问团不能直接罢免业委会成员,但却有能力发起临时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甚至可罢免业委会主任。

  顾问团成立后,王宏哲和李凡又有共同的担忧:“如果小区业主不参与到公共事务中,那这些制度就没有民众基础,就谈不上民主自治。”

  ■专家观点

  业主广泛参与是关键

  知名社区专家、前朝阳园业委会主任舒可心认为,按照现行的《业主大会规程》,业委会也能把小区管理得很好。“业主的广泛参与是最好的监督,没有小区业主广泛参与,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舒可心认为,“顾问团”能不能让广大业主参与到公共事务当中,能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只能拭目以待。

  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目前的《业主大会规程》和《物业管理条例》给小区业主留有很大空间自己制定一些议事规则,成立顾问团监督业委会就是一种探索。王利明同时也认为,小区自治的关键因素是小区居民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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