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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处罚升级带来执法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2:05 江南时报

  嫖倡被抓是否通知老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的男人说,通知老婆会影响家庭团结,最好不要通知老婆;还有的男人说,通知老婆应该事先征求嫖客的意见。有的女人说,老婆对老公是否忠诚有知情权;还有的女人说,真相是很残酷的,我宁愿不知情。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可让公安局麻烦了。如果不通知老婆,通知其他家属,等于鼓励他们撒谎、欺骗;如果老婆亲自追问下落则公安又如何回答呢?总不能帮助隐瞒真相吧!因为执法机关是诚实信用等公共精神的先行者。而且,作为最亲密的家庭成员,老婆有权

知道老公何时、何地、因何事被限制人身自由。

  这种执法尴尬怎么过去没有发生呢?因为过去,卖淫嫖娼只是罚款了事。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加重了处罚,不但实行了财产罚,还并处自由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本来是不通知家属的。因为某地拘留一人没有通知亲属,导致孩子在家失去监护,活活饿死。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明文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但立法者没有预见到对卖淫嫖娼加处行政拘留后要通知配偶可能带来的执法困局。

  有人详细列举了“嫖娼通知老婆”的N个好处是:1、预防性病。被抓后及时通知了老婆,老婆就可以防范。2、保卫婚姻。为了避免婚姻的破裂,一些人可能就不敢去嫖娼了。3、教育他人:嫖娼者在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不但本人会受教育,街坊邻居也会跟着受教育。4、罚款收入急剧增加。本来卖淫嫖娼被抓要罚5000元了事,嫖客安心回家,妓女重操旧业。现在要通知家人了,这啥意思,不就是多要点钱吗?

  也有人详细列举了“嫖娼通知老婆”的N个后果:1、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可能会使当事人一时失足,拘留并通知家人只会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女人拿着这个“铁证”上法院起诉,作为过错方,男人将损失绝大部分的家产;孩子心理上也会蒙上阴影,被同学耻笑。2、情人的泛滥。既然卖淫嫖娼要付出巨大代价,那些爱好偷腥的人只有通过发展情人来解决生理需要,必将导致情人的泛滥,这对婚姻家庭的危害将会更大。3、强奸、性骚扰等犯罪剧增。长期两地分居,进城务工者,将完全丧失唯一的性发泄途径,改成原始的用手解决的方式,很可能导致强奸或者性骚扰等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增长。

  正常情况下遇到利害冲突,我们会采取利害比较法:“两利相权从其重,两害相权从其轻”。可是遇到利害各半的情况我们就很难权衡了。嫖娼被抓是通知配偶好,还是不通知配偶好,我们就很难分出个伯仲来。我认为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升级是导致这一困局的唯一原因。目前,许多国家已将卖淫嫖娼定位为道德问题。卖淫嫖娼多不作为违法处理,而是加强严格管理,通过设置“红灯区”来防止性病泛滥,杜绝伴生犯罪,减少社会危害。对公务人员的卖淫嫖娼则给予严格的禁止,但也仅限于党纪政纪处分。鉴于我国的国情,对卖淫嫖娼除罪化暂时还不可能。但对有广泛争议的问题,我认为应该法律处理从轻,道德处理从严。最多“维持现状”,给予罚款、教育,而不应该再搞处罚升级:限制妓女嫖客的人身自由。卖淫嫖娼可以上升为一般的法律问题,但不能上升为严重的法律问题。公务人员的主要精力应该花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上,而不该花在对老百姓道德控制和惩罚上。

  公权力的无限扩大只能导致腐败。你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卖淫嫖娼的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来,卖淫嫖娼没有情节轻重之说,你分出轻重,只能为执法者避重就轻大开方便之门。对卖淫嫖娼是否通知配偶导致的不同认识又给我们一个担心:很可能有一些警察会利用权力勒索妓女嫖客,使本条成为警察的合法勒索条款。

  我多次说了,治疗社会弊病,法律不是唯一的办法。公权力的手如果伸得太长,法律就成了暴力。卖淫嫖娼者本人受到这种暴力倒也罢了,他们的整个家庭、整个社会也跟着受这种暴力的伤害就有失公平了。因此对卖淫嫖倡的处罚升级断不可取,也很难执行。本来据统计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的抓获率不到10%,就产生了许多“麻旦旦”,现在再添个“拘留”,那“好戏”更会不断,崔武律师受理的“民告官”案件将会更多了。

  崔武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本报大律师团律师。香港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栏目曾专题报道其事迹。曾经代理香港著名导演唐季礼名誉权案件、东航机长跳槽案件、新华社老记者名誉权案件等。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电话:(0)13851668832http:www.cuiwu.comemail:cuiwulvshi@sohu.com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25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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