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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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4:3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计容记者冯珉)日前,省内第一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兴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过半年的试运行,在明光市潘村镇成立,这标志着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进入实质性操作、运营阶段。 据指导单位人民银行明光支行负责人介绍,合作社首期,每位入社农民自愿认缴若干份互助金,总额为3万元,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资金互助,服务入社社员及本村农民;与当 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立合作机制,特定情况下以合作社出面为社员转贷贷款,或为社员贷款进行担保等。合作社不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只以其社员交纳的互助保证金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按照一定的标准,合作社对于资金需求户收取手续费,但手续费比例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目前确定为一年收取互助金的3%,如果期限低于一年,则手续费比例不足1%)。手续费收入年终按认购数分配给社员。 近年来农村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人民银行明光市支行多次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发现农村地区民间融资活跃,因此选择潘村镇一家农民自发组织的“亲友资金互助会”,协助其制订章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运营。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合作社逐步走上规范化,随召开成立大会。 合作社系从事非赢利性互助服务活动的民间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接受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