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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将更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7: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 王岚)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深化办事公开制度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对促进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我市公用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唐一军对各公用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制度作了具体部署。

  我市于2000年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政务公开的内容,至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唐一军在肯定了成绩后指出,在公用事业单位深入推

行办事公开制度,事关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事关党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用事业领域调控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进一步增强,一定要站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唐一军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提高公开实效。要根据公用事业单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特点,把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社会最为敏感、职工最为关心、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内容,作为办事公开工作的重点加以部署。在公开形式上,要不断创新、丰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此外,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章立制步伐,根据行业特点和属性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上,市教育局,卫生局、城管局和余姚市等四个单位作了经验发言。副市长成岳冲主持会议并讲话。

  又讯(王岚)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就我市公用事业单位深化办事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的范围包括各级医院、各类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单位,和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各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必须遵循依法公开,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与政务公开衔接的五大原则。

  意见同时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作出明确,包括公用事业单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需要公开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公开的事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等。

  在公开形式及公开时间上,意见特别指出,除采用传统的张榜公布、新闻媒体宣传、告知单等形式外,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建立网站,实行网上公开并推行网上办事。公开的时间则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此外,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建立起听证论证制度、协调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督查考评制度、投诉反馈制度、申请答复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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