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六旬老板以3千元开处费强奸初二女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10 南京晨报

  本报讯 3名来自湖北省公安县某中学初二(8)班的女学生,寒假结伴跟老乡来南京打工。来宁当晚,一名女生被老乡强奸,另一名女生以3000元的“开处”价被栖霞区晓庄某浴室花姓老板买下处女身。昨日,建邺区检察院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对李某等涉案人员批捕。

  一女孩被老乡威逼强奸

  李某供述,1月21日他回老家湖北省公安县为母亲过60岁生日。当晚,他的朋友付某带了3个初中女生来他家里。付某问3个女生愿不愿意也一起去南京打工,3女生当即表示同意。

  1月24日,李某和付某带着3个女孩来到南京。第二天,李某带着3个女孩到夫子庙买衣服。从夫子庙回来的当晚,李某将16岁的小玉叫到房间,欲将其强奸,遭到小玉反抗。李某威胁说:“你吃的穿的都是我的,马上还要租房子,不听话没有你好日子过。”小玉只好顺从了。1月25日,小玉将自己被李某强奸的事告诉了小梅、小珊。

  浴室老板3000元“开处”

  2月3日下午,李某跟3女孩说:“我带的钱快用完了,你们快去工作挣钱。”李某让她们去桑拿做小姐,小梅不懂地问:“小姐是干什么的?”当李某将小姐工作内容告诉小梅时,3个女孩都恐惧地拒绝了,李某称:“不做也行,但要给8000元。”小珊称,她的爸爸有钱。李某要小珊拿出电话号码,小珊说记不得了。

  见她们不愿意,李某以耳光威胁:“你们都花了我这么多钱,不做小姐不行!”在李某的淫威下,3人被迫同意。为了训练好她们,李某带着小梅和小珊先去了新街口某饭店小温泉桑拿“学习”。两天后,桑拿一位女“老师”打电话给李某称:“小梅是处女,找个‘开处’的挣钱多。”

  2月10日晚,经人介绍,60岁的晓庄某浴室老板花某同意以3000元的代价给小梅“开处”。事后,李某只给了小梅100元。此后,接连2天,小梅又被逼“接客”两次。2月14日晚,小梅乘李某带她上网吧之际,去公用电话亭找电话向父亲呼救。2月15日,小梅父亲赶到,将小梅解救出来,并报了警。

  受害女孩子:“我们没钱,只好听他的”

  小梅获救后向警方哭诉:“我来南京前还在上学,我原本只是想乘寒假到南京打工赚钱。在住处,由李某、付某看着。有一次,我要买东西,付某不给出去,打了我5个耳光。他们出去,就将我们带在身边。有一次,小珊在小温泉做小姐时,乘机跑了,我没敢跑。”据悉,小珊逃跑后回了湖北老家,没有报案。

  被李某强奸的小玉被解救后哭诉:“我学习成绩不好,我不想上学了,就想到南京打工赚钱,我开始不愿意,但李某说,不听他的话,就没有好日子过,我害怕,就不敢反抗了。”小玉称,她与2个小姐妹也曾在南京找过当服务员的工作,但李某坚持不让她们去。“他一来南京就给我们买了好多衣服,打扮我们,我们不肯做小姐,他就让我们还他1万块,我们没钱,只好听他的。”小玉这样解释。

  办案检察官:“我被案情震惊了”

  办理此案的钟检察官昨日表示,接手此案后,他深深地被案情震惊。如此小的年纪,家长就放心让她们来城市打工赚钱,不是将自己的孩子往虎口里送吗?钟检察官对3位女孩的家长监护不力感到十分痛惜和不解。 文中所涉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作者:建钟 冒群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