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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工触电亡竟无人上报? 事发一周多,但平顶山市安监局、华辰供电公司均称不知此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3月16日上午,平顶山市卫东区工业园区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4名正在盖房的驻马店籍民工被万伏高压电击倒,3人死亡,1人被严重烧伤。奇怪的是,事故发生至今已有一周多,电力部门竟然毫不知情,也没有人向安监部门上报。

  昨天上午,在平顶山152医院烧伤科病房,触电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40岁的苏桂莲说:“当天上午8点多钟,我和丈夫等人在三楼搭架子,突然之间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

后就躺在了医院里。”苏桂莲说,和她一起干活的有她的丈夫刘积良以及陈新峰(音)、陈贯春(音)等。由于钢管架子离高压线很近,突然之间4人全被高压电打倒了。

  据介绍,30多岁的陈新峰和50多岁的陈贯春当场死亡,刘积良和苏桂莲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刘积良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苏桂莲身上多处被烧伤,经诊断为深二度烧伤。

  事发后,施工单位和死者家属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我不在协议上签字,他们就不让我见积良的面,又几次停药治疗。”苏桂莲哭着说。

  苏桂莲夫妇为驻马店上蔡县人,两名陈姓遇难者为西平县人。他们所在的工地是明辉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建的三栋宿舍楼。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钢管碰到了高压线,爆出一个碗口大的刺目的火球。

  记者采访得知,发生事故的线路属于平顶山市华辰供电公司所有。但该公司有关领导称对此事不知情。“我请示了主管领导,他说不知道发生过这么大的事故。”华辰供电公司协调办的郑主任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电死3名民工的那条线路电压高达1万伏。按照《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他们没有办理手续。如果办了,公司领导应该知道。”郑主任强调说。

  明辉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负责人陈某说,他刚刚出差回来,对此事毫不知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故现场,看到正在施工的房子距高压线的垂直、水平距离均在4米左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该局信息调度中心,记者没有查到事故记录。

  “如果属实,这属于重大事故,应该在6小时之内上报。隐瞒不报者将被追究责任。”正在值班的孙姓工作人员说,他将把有关情况反映给领导,待领导决定后进一步调查。□首席记者牛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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