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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蛇头”组织偷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5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南宁消息,广西4名“蛇头”日前被法院分别判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他们于去年组织46人企图偷渡到新西兰,被海警部门截获。

  2005年8月25日晚,一艘船号为“桂北渔88043”的渔船在北海港附近抛锚,在有人用小艇将人分批送上渔船后驶向外海,半个多小时后,渔船被广西海警一支队拦截,在船上共发现54名偷渡者,除青壮年男子外,还有15名妇女、8名儿童。偷渡者大部分是北海、钦州

市人,轻信“蛇头”关于新西兰能轻易找到高薪工作的蛊惑,一些大龄未婚或离婚妇女则抱着找外国人结婚的念头,向“蛇头”交纳了数千元到数万元的费用。组织这一特大偷渡行动的犯罪嫌疑人唐惠新、梁天华、梁建平、周明绿随后被逮捕。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从2005年4月份起,被告人唐惠新等4人就预谋组织偷渡,商定分工,由唐惠新准备船只,梁建平、梁天华、周明绿负责联络偷渡人员及筹备资金。被查截的偷渡者中,有46人系经3人联系组织。4名被告人共收集偷渡经费18万元。案发后,唐惠新退赃5.9万元。

  法院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认定为主犯的唐惠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另外3名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梁建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梁天华、周明绿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各处罚金1.3万元、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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