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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52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王斗斗 中央政法委今天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政法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乐于奉献的道德意识,增强严格执法、模范守法的纪律观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结合政法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提高精神境界、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严格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和行为,要忠于职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勇于奉献、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防止和纠正脱离群众、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恶习,把人民满意作为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改进作风,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要坚定立场,保持节操,不受利诱,不畏强暴,正气凛然,执法如山,使正义得到伸张,邪恶得到惩处,是非曲直得到明断。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办事。坚决反对和严格禁止以权谋私行为。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永葆劳动人民的本色。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政法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做在前,用自身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政法干警做出表率。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确保教育取得实效。二是要深入开展向任长霞、方工、宋鱼水、吴光林、金桂兰、王书田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并大力宣传政法战线涌现出来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三是各级政法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政法队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制度化、经常化,丰富内容,贴近实际,切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脑入心。四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把教育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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