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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资金有着落 资金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58 云南日报

  作为全国首批全面实行免费农村义务教育的省份,我省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资金到位,并切实用到“刀刃”上。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将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助给学校,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规定,在农村地区(含县镇)和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公办职业初中、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均享受免学杂费政策。省财政厅要求,除课本费

、作业本费及寄宿学生住宿费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实际上,这笔钱将实施实行“校财局管”,学校经费各项收支均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厅要求县级财政分别开设中央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学校报分月用款计划,县教育部门审核报财政实行直接支付。

  至于学校公用经费,则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其中特别规定教师培训费按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同时,将建立中小学校校舍的定期勘查制度和危房等级中介鉴定报告制度,要求县级统一编制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规划逐级上报,由省级审批并下达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省与州市关于免学杂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分项目的分担比例,相关政策的贯彻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谢炜(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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