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类毕业生5月认定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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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3:4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薛冰实习生谢奕娟)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0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获悉,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今年5月中旬开始受理和开展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今年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据了解,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的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31日。可查询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