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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撕票勒索二男被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4:19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昨日,深圳中院对罪犯王蛟、黄正安、雷湘成、黄庆幸公开宣判。罪犯王蛟、黄正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罪犯雷湘成、黄庆幸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害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判处上述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于当日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2004年2月下旬,罪犯雷湘成、黄庆幸与被害人熊××(男,13岁)在深圳市宝安区

龙华镇某电子俱乐部玩游戏时认识,雷、黄二人便密谋绑架熊××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同年2月29日中午,雷、黄二人以到别的地方打电子游戏玩为借口,在该俱乐部将熊骗出。途中,二罪犯佯装迷路,谎称要向熊的父亲问路,骗熊说出其父的手机号码。二人遂多次打电话给熊父,称熊在他们手中,威胁熊父存赎金人民币5000元到指定账号。之后,二人将熊带至平湖镇,等候熊父存钱。当晚约7时30分,雷、黄二人为灭口,将熊杀死。同年3月1日至6日,二罪犯继续打电话向熊的家属索要钱财,熊的家人先后四次在二人指定的账户上共存款人民币7000元。

  《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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