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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5: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滕斌 实习生吕舟)继特大假发票案的16名主犯受审后,另8名涉案人员也受到了法律制裁。今天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这8名被告分别判处6个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朱希德的一下线蒋树新犯诈骗罪获刑6年,并处罚金8万。

  被告人蒋树新、王贤初是长沙假发票贩子“大哥大”朱希德(另案处理,外号“朱局长”)的主要下线。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2月至6月,蒋以每套28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

从朱手中购得10套假建安发票、完税证和2套假长沙市通用发票。2005年3月至6月,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在税务局有熟人能开到3%低税率建安发票的事实,以代开建安发票的名义,按照尹兴国提供的开票内容,以550元至600元的价格从朱手中购进10套伪造的建安发票及完税证、2份假的长沙通用发票及其中相应的一份完税证,然后将9套假建安发票、完税证和一套长沙市通用发票及完税证提供给尹兴国,并按开出的票面金额3%收所谓开票费,骗得税款6万元。另一下线王贤初则将从朱手中购买的10套建安发票、完税证,以每套600元的价格卖给文海滨。

  经审理,法院以被告人蒋树新、文海斌、徐菊贞犯诈骗罪,被告人余树林犯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被告人漆小红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王贤初、尹兴国、许民主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6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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