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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女职员挪用78万元公款换来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5:45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3月25日电(李超英、张子扬)烟台某银行一名女职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数次挪用公款达78万余元,后向单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所有赃款却未能追回。芝罘区法院24日以挪用公司资金罪,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孔某系烟台某银行的前台柜员,日常负责办理福利彩票的兑奖、彩票销售站点收款、批量扣款等业务。工作期间,因看到他人频频中奖,孔某亦萌生

了通过购买彩票中大奖的念头。自去年5月开始,孔某每天都要购买一定数额的3D彩票,且曾数次中过小奖,累计获利9万余元。为了获得更大的奖项,孔某便产生了挪用自己掌管的库款的念头。同年8月到9月间,孔某先后数次挪用所在银行库款达78万余元。直到9月底,有客户需要办理清户转行手续发现了问题,孔某才不得不向单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孔某挪用的所有赃款未能追回。法院认为,孔某行为已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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