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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小排量汽车“解禁”关键看环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21:2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市长张广宁25日在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广州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实施国家第Ⅲ阶段排放标准,但计划推行这一标准并不是专门针对小排量汽车的。

  他说:“按我的理解,不管是大排量汽车,还是小排量汽车,在广州都得讲环保。”

  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去年底公布了关于放开对小排量汽车上牌及行驶限制的措施。张广宁说,由于该文件除了排量外,还缺乏其他技术参数,广州市正等待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此前广州市交管部门回应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3月底前广州实施国家要求不太可能。

  在国家限小松绑令颁布前不久,广州市环保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广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草案)》,按照该方案,广州市将在2006年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新购车辆必须达到“国Ⅲ”才予核发号牌,现有未达标车辆划定限行区。

  目前国内市场上达到“国Ⅲ”标准的轿车,主流产品都是排量不低于1.3、价格10万元以上的车型,这些车本来在广州就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实际上能享受“解限令”又不会遭遇即将到来的“限污令”限制的“小排量车”、“5万元车”,只有极少数厂家的个别车型。专家分析认为,“国Ⅲ”标准如果提前实施,解禁后的小排量车可能更难进入广州。因此面对“小排量汽车解限令”,有“买小”意愿的车主还需预防新的环保风险。

  据广州市环保部门2004年下半年测算显示,广州市机动车中,汽车有69.4万辆,摩托车有102.8万辆。专家认为,即使小排量机动车数量增加,只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排放标准,也不会突破广州市机动车的环境容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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