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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十强考评”为何独缺环保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0:03 红网

  重庆市工业十强区县考评,35个考核指标中独缺环保。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环保部门只是对一些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控,得到的污染统计数据多是这些重点排污企业的,而没有对整个区县工业企业的污染状况的统计数据,因此没有区县的如万元GDP污染物排放等可以考核的指标。想纳入考评也没有办法!”。

  非也!难道就不能以重点排污企业来考评吗?即使数据不完全、指标不准确,也总

比阙如好吧。不这样做,原因又是什么呢?

  我想起重庆各区县空气质量报告。当初一些区县提出,辖区内有大型工业企业,污染是历史造成的,用“污染指数”来打本届政府的板子,他们感到很委屈,难以接受;而有的区县少有甚至没有工业企业,污染少,空气质量一直好,政绩得天独厚,这不公平。他们提出应该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纳入考评。这有道理。群众也有知情权。环保考核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明乎此,“十强考评”不能独缺环保指标。

  怎么考评?你那个区县有多少个产生污染的企业,有多少治污设备,设备运转怎样,到底造成了多少污染。政府职能部门下去走访,开调查会,实地考察取样,就能综合考评出来。怎么会没有“污染指标”了呢?污染指标不是收集不到,只是一时收不全。收不全就要想办法收齐收全吧。

  因此我认为,“十强考评”独缺环保指标,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非不为也,是怕捅“漏子”,惹得舅舅不亲,姥姥不爱,甚至惹出一身骚,不如“缩头”考评,容易讨好。

  是不是还担心,用环保指标考核“十强”区县,尤其是公告于众,当地受到污染损害的群众拿到了政府提出的“证据”,是要向污染企业提出索赔的。这下子捅了马蜂窝,多的事情都搞出来了。

  我理解,那些见诸报道的全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与当地政府“环保考核指标”阙如有关,那些恶性事故是在没有环保考核的机制中酝酿出来的恶果。那些渎职官员,平时没受到环保的鞭打,而是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默许与纵容,直到酿成国灾国祸,惊天动地掩盖不住了,才撤职罢官,杀掉几只“替罪羊”。这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更对不起无辜受害的群众,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声誉、国家的事业。

  所以任何考评,都必须为“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又怎能独缺了环保指标?

稿源:红网 作者:傅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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