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倾家荡产追刘德华》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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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甘肃省兰州市一名28岁女子林鹃(化名)苦追香港名星刘德华,不但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要“卖肾”为她圆梦。据报道,刘德华获知后,通过经纪人批评其“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决不会理会林鹃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火行为。刘德华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呼吁其他歌迷也勿学习。另据悉,兰州医生日前告诉林父,私自买卖人体器官属违法行为,老人只好放弃卖肾。由于无法凑足旅费,林鹃已取消到香港的计划。 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