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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防止形象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7:35 潇湘晨报

  全省城乡规划及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昨日在湖南省委党校召开,省建设厅厅长向世林在会上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决不允许搞大规模的圈地运动,防止建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

  向世林说,推进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无论建设什么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办事,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对其直接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工投劳,绝不能不顾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或不顾群众承受能力搞冒进,做打肿脸充胖子的事。应从农民迫切需要、受益直接和解决起来最有把握的事情做起,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使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够切实得到实惠。

  新农村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占用农民责任地的问题,责任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应该在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种详细规划之后,建设一步征收一步。而且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与农民建立关于征地拆迁的协商对话机制,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多想想农民需要什么

  “当前我省一些地方乡村债务比较严重,集体经济基本萎缩,绝不能把一些公益事业建设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向世林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建什么毁什么,一定要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民的现实需要和承受能力出发,多去想想农民需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要特别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我省一般的村庄或者集镇,都是几百年、上千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见证,如果随意地推倒重建或盲目地大拆大建,就毁掉了祖先创造的财富,毁掉了文化遗产,毁掉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程,这是农民坚决反对的。

  不能回到计划经济老路

  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与农民群众乃至整个社会的双向互动,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各地政府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服务、引导和示范上。农民才是决定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

  向世林强调,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实施的,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市场行为,不能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项目,要研究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建设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对社会资金、企业资金的有偿投入,要建立资金投入的回报机制,以发挥各阶层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本报记者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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