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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中院推出帮农助农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8:36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决定,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为尽力向农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和诉讼便利,遵义中院决定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为确有困难的农村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一顿便餐、一晚住宿和一张返程车票。对经济

确有困难的农村当事人免收诉讼费并尽力帮助。对一方或双方为农村当事人的案件尽可能委托当地法院送达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力争让当事人来一次法院就能解决纠纷。对自愿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农村当事人,尽可能让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往返不超过3次。法院还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设立联系点,定点、定时接待联系来访者。对涉及农村当事人的案件尽力做到当日立案,一月审结。

  遵义中院要求全市法官要以审理好涉农案件为重点,及时依法维护农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侵害农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认真审理好农业技术开发、农村现代流通、农业承包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民事、行政案件免收诉讼费用。认真审理好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坑农害农的民事、行政案件。认真审理好有关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等方面的民事、行政案件。要充分发挥审前调解、诉讼调解的作用,把调解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手段,大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倡导文明乡风。作者:方征 罗华山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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