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毁家追偶像 刘德华斥其不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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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9:14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甘肃兰州市一名28岁女子林鹃苦追香港明星刘德华,不但倾家荡产,父亲甚至要“卖肾”为她圆梦。据报道,刘德华获知后,通过经纪人批评“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绝不会理会林鹃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火的行为。 据台湾媒体报道,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向香港报章表示,刘德华本人未收到林鹃本人或其父亲的信件,暂时未能证实事件真伪。但刘德华说,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 、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绝不理会。钟欣(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