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英国军法印记下的埃及军事司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0:04 法制日报

  域外军法

  游雅南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伴随着埃及成为英国殖民地,英国军事法开始在埃及适用,并直至1966年埃及《军事审判法》颁布前。因此,埃及现行军事司法制度深深刻有英国军事

法的印记。

  依据1966年《军事审判法》建立的埃及军事司法制度,主要涵盖三项重要的军法原则:其一,军事法必须与国家法律相一致,不得违背国家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其二,军职人员犯罪即使是普通犯罪(比如偷窃、盗用等),相对于平民犯同类罪行,应当被视为更严重的犯罪,因为他们比普通平民更易危害国家安全;其三,武装部队及其成员得被视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组织和全体人民的楷模,故必须对违法军人实行快捷的惩处,从而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伦理道德标准。

  埃及军事法庭的体制与英国十分相似,也包括初审军事法庭和军事上诉法庭两级。军事法庭除了主要审理军职人员的军事犯罪案件以外,还对于下列案件行使审判权:(1)军职人员针对平民的普通犯罪;(2)平民针对军职人员和军产的犯罪。此外,根据《国家紧急状态法》的规定,总统有权将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平民交由军事法庭审判。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军事审判法》及其修正案对被告军人的辩护权和上诉权作了明确规定。在辩护权方面,被告在法庭上除有权自行辩护外,还有权委托一名军官或者一名民间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在上诉权方面,《军事审判法》规定被告军人对军事法庭的判决不服的,有权向军事上诉法庭提起上诉;被告军人未上诉的,军事法庭的判决也不能在上诉期限届满时自动生效,而必须经由上级军事指挥当局乃至总统批准后方能生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