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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货运司机很困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0:4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老板要我晚上八点半把一批货送进市区。可按规定,晚上九点以前大货车是不能进市区的,我就等到九点过后才把货送到。老板得知后就不让我开车了,还扣了我100元,我想不通就辞职不干了。请问,老板这样做可以吗?”这是刚“丢了饭碗”的一名大货车司机留给晚报热线的一个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大多数的职业货运司机对交通法规越来越重视,都认识到

“靠开车吃饭”毕竟安全第一,交通违法行为不论对自己对他人都是祸害,而且一旦被交警查获,处罚不轻,得不偿失。但部分有着货运业务的老板却还总是只顾赚钱,对交通法规不当回事,根本没有树立起经营活动处处都要依法规范的意识,认为只要不被交警查获,冒一些“小风险”、搞一些“小违规”来换取“效率”很值得。于是,职业司机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

  据记者了解,晚报热线中出现大货车司机的投诉已不是第一次。记者听到不少大货车司机有这样埋怨:老板总让他们超载拉货,他们是打工的,又不能说不干;可被交警查到,扣分不关老板的事,罚单也是开给司机的;尽管老板可能会表态“罚款我来缴”,但到时赖账不管,挨罚的还是司机。这些职业货运司机的处境看来倒真是蛮“痛苦”的———若按老板的指令做,违反了交通法规,吃亏的是他们;若严守交通法规,违反了老板的指令,吃亏的还是他们,毕竟现在工作不好找啊!记者发现,有的职业货运司机就开始寻找“两边都不吃亏”的对策,假驾驶证、假行驶证被派上用场。

  交警部门表示,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查获,依法要处罚的当然是驾驶人,驾驶人无法推卸责任,若使用假驾驶证、假行驶证,只会给自己多添麻烦。因《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那些以辞工、扣钱等手段逼迫职业货运司机铤而走险的老板实际上也已经违法,只是目前对这种违法行为尚未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有一些地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时已准备予以明确。

  因为坚持遵守交通法规而“丢了饭碗”,这名大货车司机的职业素质应该是令人钦佩的。他留给晚报热线的问题,是不是该让众多聘用了职业司机的老板们多去想想呢?(记者屠传宏通讯员王晓光郝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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