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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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7:01 新华网 |
新华网石家庄3月26日电(记者顾瑞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表示,今年要持续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正在石家庄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这一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对饮用水源有 重大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对全国各类工业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停止建设或生产,坚决控制新污染源。据了解,去年,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首次将查办企业违法排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列入全国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2万人次,检查企业56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查结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万件。全国共确定挂牌督办案件3674件,取缔关闭企业2682家、停产治理1750家,处理违纪违法责任人163人。 “对存在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限期治理。”张力军说,要彻底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00年以后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标的,按规定的权限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凡经过一次以上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作环评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在建的停建,已投产的停产,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建设和生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行政责任。(完)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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