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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抚仙湖沿岸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8:06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3月26日电(记者王长山)为加快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步伐,恢复改善抚仙湖及其流域的生态和旅游环境,云南省江川县近日对湖岸的一批违章建筑物依法拆除。到4月10日拆除行动结束后,抚仙湖在江川县境内沿岸的所有违章建筑将被拆除完毕。

  据了解,抚仙湖是我国第二深水湖泊,多年来以水清而闻名。然而,抚仙湖沿岸违章建筑的宾馆、饭店等设施不仅影响了抚仙湖的自然景观,还使沿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近年来,江川县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抚仙湖沿岸宾馆、饭店进行了“拆、关、停”等一系列整治,然而有极少部分群众拒绝拆除沿岸有碍观瞻和存在污染的违章建筑物。针对这一情况,江川县建设局根据《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相关业主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对超过规定期限而没拆除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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