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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医生陈晓兰(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8:31 每日新报

  2004年11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受理了陈晓兰状告浦东新区洋泾地段医院“医疗欺诈”一案。有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很有新意的案子”。

  4个月前,医生陈晓兰以患者的身份在浦东新区洋泾地段医院接受了一次“氦氖激光血管内合并药物照射输液”治疗。这种治疗方法自从1999年在上海出现,已经在各级医院特别是地段医院普及开来。而在陈晓兰“以身试针”前一个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刚刚

就此发布了禁止这一疗法的紧急通知。

  陈晓兰不知道官司能不能打赢,但是她本能地预感到,自己跑了7年的事情,将可能在不久后有个说法。这一天晚上,陈晓兰梦到了4年前去世的母亲。“她摸着我的头,重复着临死前说的话:晓兰,病人不懂,你作为医生一定要维护病人的利益。”

  她曾是上海一家地段医院的普通医生,生活平静而安逸。

  发现假劣医疗器械问题后,她破釜沉舟,亲自使用这种她认为有潜在危害的仪器,然后以受害者的身份起诉医院。

  她说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患者的利益,让那些披着科学外衣的假劣仪器从医院消失。

  一个“影响了医院效益”的疑惑

  1997年,陈晓兰45岁,是虹口区广中地段医院理疗科医生。她的业务水平得到外界的认可,所在的科室几乎每天都挤满了病人。

  陈晓兰跟同事之间的关系也很融洽,在他们的眼里,陈晓兰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她不计较奖金的多少,不喜欢讨好领导。

  总之,在经历过一次不幸的婚姻后,陈晓兰的生活安逸而平静。在做好自己业务的同时,她抓紧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学习,还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班回家看女儿做完作业,便拿起自己的课本学习。然而,一切因为“光量子输液疗法”的出现而改变。

  1997年7月24日,老病人吕桂英从楼下跑到三楼陈晓兰的科室。“陈医生你下去看看呀,他们非得让我打‘激光针’。我看病人打过的,疼得很,很多人打后就直打哆嗦。”

  在注射室,陈晓兰第一次见到“光量子”。这是一个月饼盒大小的方块仪器,与之配套使用的是“石英玻璃输液器”。当时陈晓兰并不知道,除了她,医院里无论是外科、伤科,还是妇产科、儿科,都曾给病人开过这种统称为“激光针”的治疗。一次治疗收费40元,每开给病人一次,医生可拿7元提成。院方绕开陈晓兰,是因为她一向“爱提意见”。

  陈晓兰仔细观察发现,仪器上写的是“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同时还有一行小字ZWG-B2型。ZWG,无非是“紫外光”三个字的拼音缩写而已。“这是紫外光,不是激光。”

  第二天,医院负责人找到陈晓兰。“昨天你说了一句话,影响医院效益了。你说下面那个光量子不是激光?”陈晓兰很坦然:“那当然,紫外光的光量子怎么会是激光?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光。”“可是专家说就是激光,好用的。”那位负责人沉下了脸。

  陈晓兰回家后,认真研究起这个“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陈晓兰首先想到的是,输入病人体内的药物,在经过充氧和光照之后,会不会发生新的药物变化?这种变化又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此外,陈晓兰调查得知,多数做过光量子治疗的病人,皆没有留下病史记录,这意味着使用这种疗法可能带来的潜在危害,将永远无法得到证实。

  说明书显示,光量子的发明者叫“陆应石”,是“上海医科大学的教授”。陈晓兰想找到他咨询,结果让她吃惊不已:上海医科大学没有这么个人。然而,院方却宁肯相信那个并不存在的教授,而不想多考虑陈晓兰的质疑。

  被迫把自己变成“受害者”

  事实上,对医院而言,“光量子”已成一种至关重要的仪器———由于能“包治百病”,每天都有病人在医生建议下排队打“激光针”,最高峰的时候,一天达80余人次,其营业额占到全医院的60%以上。与院方沟通无果,陈晓兰转而向上海市卫生局反映情况,然而,跑了7个部门,他们都表示不负责这事。

  在医院,陈晓兰成为不受欢迎的人。有人开始散布这样的话:因为陈晓兰到处乱讲话,影响了全院职工的奖金。1998年3月9日,陈晓兰发现理疗科室的门锁被撬。3月24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她被院方通知“全脱产自学”———一种变相的下岗。

  然而陈晓兰仍然不停地举报。1998年6月,上海市药监局查实,在广中医院,和光量子氧透射治疗仪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石英玻璃输液器”,其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产品登记号和国家专利号竟然都是假的,遂责令广中医院停止使用“光量子”治疗,生产厂家被要求停产并回收产品。

  同年11月,广中医院作出“关于陈晓兰同志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陈晓兰正式“下岗”。

  “下岗”之后的陈晓兰惊讶地发现,停止使用光量子的只有广中医院一家。其他医院仍在照行不误。她又一次到上海市药监局反映,结果被告知,其他医院没有接到举报,所以无法处理。“我举报行不行?”陈晓兰问。“不行,因为你不是其他医院职工。”“那什么人可以举报?”对方答:“受害者。”

  陈晓兰回去想了3天,决定让自己成为“受害者”。1999年2月1日至3日,陈晓兰先后在上海四家医院接受“光量子”治疗。

  在这个特殊“患者”的努力下,1999年4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会同医疗保险局、医药管理局,作出禁止使用光量子治疗仪和石英玻璃输液器的决定。在上海横行三年的“光量子”,终于成为历史。据陈晓兰了解,“光量子”叫停之后,广中地段医院的门诊营业额下降了三分之二。当时上海市医保局负责人讲:以上海全市1000台光量子治疗仪计,平均每台一天以10人次计,一天至少用掉医保费用40万元———陈晓兰相当于给国家省下这么多钱。

  2001年10月23日,美国一家医院院长WilliamF.Eberlin被判有罪,罪名是使用未经审批的紫外线血液辐射装置治病。这种装置正是陈晓兰多年反映后被上海市取缔的“光量子”在国外的原形。据悉,作为一种经过合法注册的III类仪器,“光量子”虽在上海取消,但在全国其他地区仍在沿用。

  母亲之死的双重震动

  2000年6月22日,上海市卫生局、医保局等8个部门约见陈晓兰,当面就其在举报“光量子”过程中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赔礼道歉。次年2月,上述部门就陈晓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补发其工资奖金,并将其调至闸北区彭浦地段医院工作。

  2000年8月5日,母亲屈湘培去世,这件事至今仍使陈晓兰时常陷入深深的内疚。“他们居然连症状非常典型的幽门梗阻也没查出来,一直当胃炎治疗。在我提出做胃镜后,才发现是胃癌;发现病情之后,手术单上写的是根治术,真正做时却做成姑息术;手术3天后妈妈腹痛,值班医生居然什么也不查就决定打杜冷丁……”陈晓兰认为,只要医生在以上任何一个环节上负责一点,母亲或许可以多活几年。

  临终前,母亲嘱咐陈晓兰:“病人不懂,你作为医生,任何时候都要保护病人利益。”老人自始至终支持陈晓兰反映“光量子”问题。但是,一直到死,她都不相信女儿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真正的解决。

  “鼻激光”借尸还魂

  2001年10月份,在新单位工作8个月后,陈晓兰发现彭浦医院理疗科进了一种新仪器: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仪,与这种仪器配套使用的是“一次性光纤针”,两种仪器结合起来用,通常称为“鼻激光”。

  陈晓兰查实,“鼻头”的注册证号是过期的,这意味着和“石英玻璃输液器”一样,她又碰见了一种假冒伪劣产品。与当初的“光量子”模式相同,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仪其实是厂家白送给医院的,其前提是得用一定数量的“鼻头”。而每次治疗的收费,也是40元。

  在陈晓兰发现“鼻激光”的这一年,上海医保改革大面积铺开,医保部门对医院实施总量控制政策,即规定各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医保资金的额度。医院规定医生在完成一定开单额度的基础上,限制医生对药物费的使用,鼓励医生多开诊疗费、检查费。新政策出台后,医院里用“鼻激光”的越来越多了。而如“伤骨愈膜”、“高电位治疗仪”等新型的医疗器械,也堂皇走进了医院。一方面是病人正常的治疗因医保经费短缺无法进行,另一方面却是假劣仪器的横行,陈晓兰向有关部门写举报信。

  2002年4月,上海市药监局终于取缔了“鼻头”。一家销售公司和数家医院受罚,罚款总额达100万元以上。这一次,陈晓兰觉得要比举报“光量子”时顺利得多。然而,陈晓兰很快就开始后悔。因为“鼻头”被取缔之后,氦氖激光血管内治疗仪并没有停下来。

  很快地,与之配套使用的另一种产品———插入患者体内的“光纤针”粉墨登场了。“单是‘鼻头’,顶多骗钱而已。”陈晓兰说,“可光纤针插入人体后,就变成了一种新的‘光量子’。”

  从2003年开始,陈晓兰开始赴京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这一问题。2002年12月31日,在反映鼻激光问题期间,50岁的陈晓兰被院方通知以“工人编制”退休,但因其身份特殊,彭浦医院无法给她办理“退休”手续。日前,陈晓兰去上海市医保局咨询,发现自己的“四金”分别于1999年7月和2001年4月被“强制封存”。

  然而,陈晓兰并没有就此罢手。2004年6月,继5年前试针“光量子”之后,陈晓兰再次“以身试针”。“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危害患者健康的骗局揭开来,让更多人避免上当。”陈晓兰说。

  据《南方周末》报道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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