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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频闯祸 几个部门也管不住?(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05 新华网

  谁都在管,可谁都没有管好

  虽然“泥头车”劣迹斑斑早已有之,然而直至“3·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才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广州市环卫局分管余泥渣土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梁培长被停职检查。

  广州市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处长陈思华被免职。

  广州市环卫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管理科科长邓振寰被撤职。

  肇事司机何某被刑事拘留。

  肇事司机所在的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公司被没收准运证,并被终身剥夺其在广州市内的余泥渣土运输资格,有关负责人目前协助调查。

  广州立即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八种高危车”,即泥头车、摩托车、载重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校巴、楼巴等,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这些“高危车”,一旦出事不仅易造成惨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又存在习惯性违章的隐患。

  

“泥头车”频闯祸几个部门也管不住?(2)

  “泥头车”压垮公交车的现场情景

  广州市环卫局副局长邓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3·16重大事故”的发生“有公司的责任,也有监管的责任”。他认为,“‘泥头车’超载不是一两天,而是常年的;出现问题的也不是一两个单位的事情,全市所有专营公司普遍存在问题”。

  据介绍,广州市环卫部门对“泥头车”的管理一直使用“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制度,即“无准运证的车辆不准进工地,超载车辆不准出工地,无遮盖车辆不准出工地,无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准出工地”。这个制度本身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和落实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把关不严,落实情况不够,个别主管领导对违规车辆有迁就的情况出现,导致无牌无证的“野鸡车”时有出现,超载、余泥撒漏造成污染的现象屡禁不止,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邓义清同时也指出,对“泥头车”管理缺位的症结在于“管理规定与执法相脱节”,这给“泥头车”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能。

  据悉,一辆“泥头车”能否上路行驶由交警部门审批,如何行驶由市交通委员会规定,尾气排放由市环保局监控,出现超载撒漏由城管支队执法,余泥渣土的运输资质是由环卫局审批。

  为何几个部门都没有管好一辆“泥头车”呢?看似谁都在管,可谁都没有管到位,谁都没有管好。

  记者在随后的深入采访中了解到,各个部门虽然都有权管理,但谁都难以对违规车构成足够的威慑力。与此同时,据统计,广州市有证的“泥头车”有937辆,但套牌、无牌的“野鸡车”却至少有3000辆,这些因素又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泥头车”频闯祸几个部门也管不住?(2)

  惊魂未定的受伤乘客在等候救护

  环卫部门在各工地安排的环卫监督员对违规“泥头车”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发出劝告或通知环卫部门。如在路上发现一台正在行驶的超载泥头车,只能打电话给城管支队派人来处罚,然后在半年一次的专运公司审查中对公司进行处理,而对“野鸡车”,则完全无能为力。

  城管部门查处超载撒漏时,只有当场截停车辆才能进行处罚。而有些亡命“泥头车”发现城管的车辆后都不避不让,甚至直冲过去,仅靠几个城管队员很难挡得住。而要把涉嫌超载“泥头车”赶到固定的地磅上称重更是难上加难。

  交警负责违章执法,但如果不是人赃俱获,根本罚不到款。

  负责发牌的交委,同样只能管到有牌车,对“野鸡车”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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