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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执法经济一手缔造了“鬼门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50 四川新闻网

  据5月22日《河南商报》报道,素有“鸡叫听三省”交通要冲之称的陕西潼关,在连霍高速公路开通后,作为陕西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然而去年以来,潼关县工商局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多次在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称为“鬼门关”。显然,“鬼门关”背后游荡的是“执法经济”的幽灵,潼关县工商局玩弄的就是所谓“执法经济”的把戏。

  其实,类似的以执法的名义胡作非为、大搞创收的个案屡见不鲜。权力的异化其实比单纯的权力的滥用更为可怕。执法的“经济化”或“产业化”意味着执法这一公共权力的异化,意味着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和“经济化”,意味着服务于公共福祉的“公”法蜕变为谋取私利的“私”法、控权型的“行政”法蜕变为牟利型的“经济”法。实践证明,公权尤其是执法权一旦与执法者自身的经济利益“亲密接触”,法律的天平就必然发生严重的失衡,权力潜在的恣意也会如脱缰的野马般肆无忌惮地释放出来。

  正是在“执法产业化”的变态心理作祟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某些执法人员尤其是警察打着执法的旗号乱罚款、乱收费,滥用职权、为所欲为,畸变的“执法经济”成为少数执法人员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执法经济”貌似诱人的“馅饼”,实为危险的“陷阱”。某些执法人员自以为深谙执法的歪道,善于充分利用执法资源为自己谋取福利。“执法经济”或许是私人交易成本最低的经济,却堪称最容易变得肮脏的经济,因为其代价是牺牲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法律的信用。

  执法权无疑是“执法经济”的天然“资本”,正是拥有执法的权柄,少数执法人员才“有恃”而“无恐”。执法是权力的通行证,执法也可能成为权力的墓志铭。

  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和发展规律,市场经济应当是公权审慎介入的“经济特区”,“洁身自好”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拒绝与具有潜在的扩张性和侵蚀性的公权“亲密接触”的。权力是应当有疆界的,“有限权力”应当是现代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真实含义是:法治的确有其经济维度,不过这种经济维度主要体现为法律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以及约束作为经济人的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请注意:允许与经济活动打交道的只能是“循规蹈矩”的法律,而不是缺乏法律约束的赤裸裸的行政权力,更不是打着执法旗号的违法犯罪行径。

  值得检讨的是,我们的某些执法者明显缺乏中国语境中的“职业道德”或西方语境中的所谓“责任伦理”意识,更缺乏对法律应有的敬畏之心。因而,一旦搭乘“执法经济”的便车,即可能堕入权力腐败乃至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彻底遏制“执法经济”,建构制度层面的权力监督机制无疑相当重要,不过执法者执法观念上的纠错和更新也同样重要。可以说,要走出“执法经济”的误区,监督机制上的创新与执法者观念上的蜕变都同样不可或缺。

  执法的本质就是服务,就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服务性的“公共物品”,而绝对不是为私人或者个别利益集团谋取私利。对“执法经济”说不,就是对执法者“大盖帽”上的国徽负责,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负责,对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的纯洁性负责。

  (刘武俊,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司法》杂志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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