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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鬼门关”下冤魂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26 四川新闻网

  陕西潼关,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东临涵谷与河南接壤,同时黄河、渭河又在这里交汇,素有“鸡叫听三省”的交通要冲之称。连霍高速公路开通后,潼关作为陕西省的东大门,窗口地位更显重要。然而,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却利用这一“风水宝地”,大发横财。他们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对入境的货车进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
,回家后竟服毒自尽。(5月22日《河南商报》)

  先不说这鬼门关上的天价的罚款金额,也不说以罚代法而且大多数车车证齐全货物合法;单说这个鬼门关上的当道鬼魅,把关的却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据陕西省政府纠风办的一名姓高的副处长说,按照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工商部门上高速查车的。可就是这个根本不具备上高速查车资格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却把陕西潼关变成了鬼门关,以最低起点万元以上一般罚款2-3万对进入潼关的车辆横征暴敛。

  直到逼死被罚款2.7万元的河南省巩义市车主张建勋,直到张建勋之死引起了河南省巩义市数十车主,以及在西安经商的上百河南商户的强烈不满。于是上百商户自发组织起来,决定成立巩义市驻陕西商会,要以商会的名义,向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讨个说法。“自今年4月28日起,百名商户代表联合签名,将一封封举报信不断寄到陕西省的有关局委,以及本报和陕西的新闻单位…… ”,这才引起外地新闻单位的关注,也因为外地新闻媒体的曝光才引起陕西省财政厅的注意。

  巩义市驻陕西商会筹备会派出代表前往陕西省政府纠风办这对此事,进行了正式交涉。“这些商户表示:如果陕西省有关部门不能对此给他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他们将集体从西安撤资,并继续依法讨要公道!”。此时,陕西省政府纠风办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看来,这个疥子不把脓血挤出来大概不行了。那么,当初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把潼关做成鬼门关的时候,纠风办或者有关部门干什么去了?这些鬼魅是谁饲养的?谁放出来的?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有的潼关怎么会变成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家天下?如果不是屈死的冤魂引起河南商人的集体公愤,如果这些河南商人不是组成商会派出代表和有关部门对话,如果不是外地媒体予以曝光,陕西省政府纠风办能“发现”这个鬼门关吗?

  最为卑劣的是,当百名商户握着补开的罚款收据,当媒体拿着大量的录音证据,而这个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不承认他们上高速查车。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5月20日,记者从《秦风网》上看到2006年3月20日发表的一篇题为《陕西省企业减负和公路“三乱”治理成效显著》的新闻稿件。该报道中说:2005年,全年查处公路“三乱”案件97起,取缔违法违规道路收费站(点)16个,涉及公路“三乱”收费1900多万元”。我们大概可能还要听到关于这个做成鬼门关的这个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以往的先进事迹,没准儿还会出来XX代表,或者是省市级甚至国家级的劳动模范!

  不过是一个县级的工商局的下属的一个经检大队,却有如此大的神通和能量,就能把一个蜚声中外的千古名胜——陕西潼关变成人间地狱,吸血吃人的鬼门关!他们有了谁的支承,谁又敢这么当这个支承?没有这个支撑,他们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没有支承,他们何以如此丧心病狂的让千古名胜成为合法经商合法过路商家的黄泉路夺命关?!

  我们还依稀记得当年的民族英雄张学良杨虎城二位将军在潼关演绎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从而促成了枪口一致对外抗击日寇的中华民族浴血国耻的新篇章。今天,我们再次听见了潼关的枪声,而这个枪声打的是守法安良的公民!这让我们很遗憾,这让中国很震惊。我们的遗憾和震惊不仅仅是这个事件本身,而是这个丑闻怎么来告慰九泉之下的两位将军?这个丑闻引起的恶劣影响,怎么来挽回?就凭一个小小的县级的工商局的下属的一个经检大队,你们的脑袋能抗动这个责任吗?!(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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